日前发生一起未成年人租凭车辆撞人逃逸的交通事故。目前肇事司机,15岁的黄某已经向警方投案自首,但在询问中,警方得知黄某所驾驶的肇事车辆,是他的朋友,同样也是一名未成年人,从海口旅畅小汽车租赁公司租来的。既然是未成年人,也没有驾照,汽车租赁公司为什么还是将车租给了黄某的朋友呢?这不是明显的违规吗?那么这两天,事件调查有没有什么最新的进展呢?
记者来到海口旅畅小汽车租赁公司,负责人饶经理告之,琼AJ5063的肇事小轿车并不是通过公司租出去的,而该车只是挂靠在他们公司,是车主自己将车出租的。随后,记者也联系到了该车的车主王先生,他称前段时间已经将车卖给了另外一个人,但现在还没过户,可能是新车主将车租了出去,而现在他也联系不上对方。
距离事故发生已经过去一周时间,目前伤者的情况基本稳定,肇事司机黄某也已经投案自首,他的父亲先后给伤者送去了一万三千元的医药费。但记者从负责调查这起交通事故的交警处了解到,目前,租车公司到底和车主王先生之间是什么关系,又是谁将车出租给黄某尚无法得知。而车主王先生也迟迟不愿现身,证明其所言属实。
海口市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琼山中队郑警官:我们多次打电话给租赁公司的负责人,他一直是推诿,不配合我们警方调查这个事情。
事故发生后,交警部门已经将肇事车辆扣押了一星期,当他们通知车主王先生前来配合调查时,对方也是一味回避,不愿现身。
海口市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琼山中队郑警官:他一直都没接现在都没接。开始还接,现在就一直干脆不接我们的电话了。
汽车租赁公司作为车辆的管理方,没有履行到相应的监管责任,而车主也无视相关规定,将车随意出租给没有驾照的未成年人,这些都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因素之一。今天,记者也再次联系了汽车租赁公司的负责人饶经理。
海口旅畅小汽车租赁公司饶经理:我用几个手机都打 ,我又叫朋友在陵水、三亚那边,用当地的电话打 他(车主)也不接 。
饶经理表示,这些天公司也通过各方关系试图联系车主王先生,但对方始终不接听电话。
记者也从交警部门了解到,这起交通事故,汽车租赁公司和车主王先生都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。而如果车主一再回避不愿出面,交警部门将继续扣押肇事车辆,并对汽车租赁公司和车主下发强制执行通知书。
(责任编辑:韶关租车网)